关于我厂产品被冒充的声明
2026-06-03 15:31:04 点击:
由于我厂长期坚持“质量第一、服务用户”的经营宗旨,"海石花"牌表面活性剂也得到了全国广大用户的厚爱。近几年来,尽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,但"海石花"产品销售额逐年大辐度增长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了"海石花"牌助剂的良好品牌形象。“海石花”商标也因此被评为市著名商标。正由于我厂产品质量在全国享有很高的声誉,目前已发现一些不法商人冒充我厂名义销售劣质产品。为了保护企业利益,打击造假行为,进一步为客户提供价廉物美的优质产品,我厂郑重声明:
1. 我厂没有任何联营单位、挂靠企业和合作单位。所有冒充我厂联营单位、挂靠企业或合作单位销售的我厂同类产品均为造假行为。用户选购我厂产品时,请认准"海石花"注册商标。
2.所有业务货款统一付到我们的对公账户,防止非法经营者利用恶质产品冒充我厂产品。货款付到其他账户的均有冒充和造假的可能。
单位名称:江苏省海安石油化工厂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海安支行(行号:102306112012)
账 号:1111120109000000141
3. 凡是我厂的产品都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标识:产品合格证、生产厂家、产品名称、生产批号等;产品包装不符合上述条件肯定是假冒产品。
4. 我厂产品含量一般都在99%以上,特殊含量的产品我们都有明确的说明或标注。
5. 我厂个别驻外办事处从业人员私下代销其它厂家产品的行为,并有以其它厂家的劣质产品冒充我厂产品的现象,望广大客户协助监督和举报。我厂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办事处会进行严肃处理,并对举报客户给予适当奖励。
举报电话:0513-88833312,88833313,88826658,13706278558。
江苏省海安石油化工厂
2026年6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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